狼王的后衣领被提起来的时候,整个人的表情仿佛是瘫痪了。当他回头看到叶凡尘的脸时,短短一刻钟,仿佛苍老了几十岁。泛着狠毒之光的眼睛也变得像普通老人那般无神了。

狼王从十五岁开始当杀手,从他杀第一个人起就知道自己会不得好死。所以他并不是怕死,他怕的是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。

世上每一个人都不是因为怕死而怕死,通常都是因为想不出死是什么才会感到恐惧。

而狼王想象不到,叶凡尘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,所以他的精神在瞬间崩溃了。

叶凡尘只看看狼王的眼睛,就明白了一切。他觉得自己很幸运,知道修仙者的存在。但很快,他又感到很不幸。

他终于明白,为什么当年“元真人”不允许修仙者参与凡间的事务了,这几乎是一个定律。

现在的他就像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,已不适合和凡人厮混在一起。

叶凡尘并没有将狼王和他的同伙杀掉。虽然郑小婉曾小声地问过他,可叶凡尘却没有做出任何回答。

叶凡尘不喜欢杀人,他几乎没有亲手杀死过一个人。他对狼王出手时本就避开了要害,所以才会给对方暗算自己的机会。可这件事,叶凡尘并没有感到后悔。他总觉得若是随便将一个人杀掉,自己早晚也会随便被什么人杀掉。

叶凡尘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很迂腐的。但此刻的他有足够的权利维系自己的信仰。

黑衣人们搀扶着狼王走的时候,叶凡尘也只是随口说了句:“将来如果你再杀人的时候不妨想想今天的事。”

他却想不到狼王已在心中暗暗发誓,此后再也不做杀手。 狼王本已到了该退休的年纪,但他总认为江湖人永远是江湖人,最多是生和死的区别。

狼王的一生从未被人这样释放过,就算有,也是因为对方有这样或那样的算计。很小的时候,因为抢了一个馒头他就几乎被大人打死。从那以后,他就决定用冷漠的脸孔对待那些对他冷漠的人。

叶凡尘从未对狼王笑一笑,可他所做的事却让狼王明白了什么是恩,什么是义。

一个男儿的一生中若能得到这两样东西,哪怕再老,也会发现世界是可爱的。这本是对每个人来说最必不可少的东西,偏偏许多人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才能明白它们的可贵。

但有时候,对人施恩义也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。

叶凡尘从未想过自己会和一个陌生的少女住在一起。但他总不能丢下郑小婉不管。

已经参与的事就必须要管到底,不然当初为何要管呢?

郑小婉当然是想要回家的,据她讲述,自己本来是一名富家千金。在上香旅途中遇到了强盗,家丁誓死保卫下,她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。在山里躲了三天三夜,后来误打误撞才遇到叶凡尘。

这故事和所有的传奇小说里一样普通。叶凡尘却知道,整件事绝对没有郑小婉说得那样简单。

可郑小婉不像是在说谎,且她连一点武功都不会。

当叶凡尘问了她父亲的名字后,终于发现到了整件事的蛛丝马迹。很明显郑小婉的父亲是一个已经退隐的武林中人,所以才会有那些别人没有的麻烦,而少女对此毫不知情。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,上一代总是希望下一代走的路和自己不同。为此他们不惜做出种种牺牲,和他相比,郑小婉算是很幸福的了。

于是郑小婉很自然地问道:“你什么时候送我回家?”

叶凡尘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。

郑小婉不解地问: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我一定会送你回去的,但却不是现在。”

“你现在要做什么?”

“做一件很傻很傻的事。”

郑小婉呆呆地望着叶凡尘,这青年看起来很稚嫩,鬓角却已经有了几丝白发。他的衣服很破烂,哪怕是街边的乞丐可能都比他穿得好一点。

郑小婉也曾看过一些描写游侠儿的小说。但那些人要么鲜衣怒马,要么文采风流。

叶凡尘和她想象中的侠客截然不同,她简直不敢相信这青年竟能在那群黑衣人手下将自己救下。可惜她并未看到叶凡尘在“火神箭”下毫发无损的那一幕,那时她早已昏了过去。如果看到那一幕,她说不定会惊讶得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。

猛地拍了一下大腿,叶凡尘突然想到一件要命的事,他不由自主地看向郑小婉。

少女被他看得浑身发软,脸像火球般滚烫,忍不住娇嗔道: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没什么意思,我只是想问你会不会做饭?”

郑小婉一下被问住了,良久才用蚊蚋之声说:“叶大哥你独自生活在山中,做饭这点事......”

用力砸了一下脑袋,叶凡尘满脸的苦相。他实在不忍心告诉少女,自己从十八岁开始就不动手烧饭了。

郑小婉见他久久不说话,终于忍不住小声问道:“你这又是什么意思。”

叶凡尘看了看郑小婉,用最温和的态度摆出一副微笑说:“我的意思就是,你这样也算是一个女人吗?”

郑小婉立即柳眉倒竖道:“你难道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专门给男人做饭的?”

叶凡尘苦笑道:“至少不是专门在男人家里吃饭的。”

虽然叶凡尘觉得郑小婉不是一个合格的女人,可他还是特意猎了一头野兔回来。谁知一进山洞,他的嘴巴就张大了。他实在不敢相信,这个铺着绿油油树叶,四壁都很干净,甚至种着几朵野花的洞穴就是他一直以来的住处。

叶凡尘终于明白为什么女人是女人了。

郑小婉很得意地掐着腰对叶凡尘道:“怎么样?”

她的态度简直和那些等待主人抚摸的小狗一般无二。这让叶凡尘又感受到了女人的第二个好处。

“不管怎么说,女人爱干净这点确实比男人要强。”

发表了这个结论以后,叶凡尘就很老实地开始烤野兔。他虽然多年未动手,好在也不是焦得特别厉害。等到吃饱喝足了,郑小婉突然变得扭捏起来。

叶凡尘才不管这些,大模大样地往树叶堆里一躺,表情十分的惬意。虽然他已不需要吃凡人吃的东西,肉的口感总是让人回味无穷的。他暗暗想,将来也要多品尝点好吃的,满足一下口腹之欲。可他却想不到,郑小婉突然在他大腿上狠狠掐了一下。